税局祭新法加重课税:在英国逃税,会有什么惩罚

2021/01/26 1691
税局祭新法加重课税:在英国逃税,会有什么惩罚

《泰晤士报》披露,英国税局(HMRC)目前正在追讨众多自由职业者(Freelance workers)长年累积的逃漏税,这些人当中包含了特约IT人员和NHS医疗人员。

税局祭新法加重课税

许多这些“freelancer”(自由职业者)一直以来通过了声称可以为他们合理避税的海外umbrella company(伞形公司)来为他们申报税务;这些umbrella company的操作手法基本是这样的:

他们会告诉这些纳税人,他们提供为纳税人合法避税的服务,只要支付他们相关的服务费用,就能够帮这些freelancer以“最低收入”来报税。

这些umbrella company会以公司的名义来为他们的客户报税,使他们的客户看起来就像是受雇于他们,然后替客户们申报很低的薪资,因此需要交的所得税和NI自然就会少很多;

然后,再把客户剩余的收入,以“公司借贷”的名义汇给他们的客户。

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公司贷款给自己的员工,所以自然不会牵涉到税务问题,让客户通过这种方式拿回自己大量的、未被扣到税的收入; 而且这笔钱说是以“借贷”的名义给出的,但事实上客户们拿到钱之后,根本不需要还钱,自然也没有利息,只不过是经由“神鬼搬运”的方式,把自己的钱绕了一个弯儿又拿了回来而已。

我们举个例子来帮助大家了解: 小明买了某umbrella company的服务,该umbrella company告诉小明,每周付他们100镑的服务费,他们就能替小明合理避掉很多税。

小明事实上年收入达到7万镑,但是通过这家umbrella company,他们利用人头公司来帮小明报税,成为小明名义上的“雇主”,然后只帮小明报了16,000镑的年薪; 使得账面上看起来小明的年收入只有16,000镑,因此小明所需要缴交的税金自然是比原本的7万镑年收入要少得多了。

而剩余的钱,也就是54,000镑,该公司再以雇主借贷给雇员的名义,把这笔钱汇到了小明的银行账户; 由于这笔钱是贷款而不是收入(账面上),所以也就不会被扣到税。

想当然,这笔所谓的借贷,小明自然是永远都不必还给该公司的; 也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小明即便实际的收入很高,但他需要申报的税务却一直都很低。

不过,这种操作模式久了,甚至是说这么做的人越来越多了,税局总归有一天是会发现的。

这不,税局现在不但发现了,还说了会把所有这些纳税人逃掉的税给追回来。

根据统计,目前这些已知通过umbrella company来避税的纳税人中,平均每个人的欠税达到5万镑,加总起来高达10亿镑。 这其中有许多纳税人也喊冤,他们表示当初自己会选择这样的服务,是相信对方说的,认为这是一种“合法的”避税方式; “虽然自己确实有贪便宜的心态,但当初真的不晓得这么做是不合法的。

然而,这些负责操作的umbrella company,通常都是设立在海外,并且以不同的名字、地址等形式来营运; 也就是说,纳税人一旦出了问题,税局通常只能找上纳税人,而难以找到这些umbrella company究责。 到头来,以身试险并且必须承担后果的还是这些纳税人,那些umbrella company从中获利后,反而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税局祭新法加重课税

税局发出最后通牒

英国税局在上个月30日,也就是不久前,发布了一份针对“disguised remuneration schemes”(伪造薪资计划)的最新指导文件。

这份指导文件主要是用来警告和提醒所有涉及到像是上面所提到的手段来做出避税的当事人,必须在今年的9月30日之前,主动联系税局来做出合理的税务安排(也就是商讨好还税的计划); 否则的话,错过期限的当事人,从明年4月开始,将会面临负担更重的“loan charge”(也就是更高的税费)。

所谓的“loan charge”,指的就是税局为了要打击这种通过借贷形式来欺瞒纳税人的真实收入,以达到逃税目的的做法,因此祭出的从2019年4月5日起开始生效的新法规; 一旦loan charge开始生效,当事人在归还自己的欠税的时候,恐怕就需要承担比原先还要更多的税费。

比如说,当事人本来的欠税是500镑,但是loan charge实施后,当事人的欠税就变成了600镑,而且这还不包括所衍生出来的利息或者罚款(简单的说就是光是要归还给税局的税就比当初欠下的还要多了)。

如何避免loan charge?

根据税局的指导文件,当事人如果不希望到时候还得承担loan charge所衍生出来的更多税费,必须在今年的9月30日之前,主动联系税局,并且提供给税局所有需要的相关信息;

这么一来,税局才能来得及在loan charge正式实施以前(也就是2019年4月5日之前),帮助当事人安排好合理的还税计划。

根据规定,唯有在明年4月5日之前安排好还税计划的当事人,才可以不必适用于新的loan charge,通常来说可以避免掉得支付税局更高额的税金。

一般来说,税局会要求当事人得在loan charge实施之前来付清所有的欠税; 但是如果当事人实在是无法在这么短时间内付清的话,也可以跟税局商讨分期付款的方法,税局通常能够同意最多为期5年的时间来让当事人分期还款,其条件是:

  • 当事人的年薪(雇员)或净利(自雇者)少于5万镑;
  • 并且,当事人已经没有再有任何逃漏税的行为了。

不过当然,如果当事人的年收入高过5万镑但还是觉得自己无法一下子就还完款的话,也可以跟税局进一步商讨合适的还款方案。

最重要的,当事人如果不想要适用于新的loan charge的话,还是要把握在期限内主动和税局联系,达成还款的协议和安排,肯定是首要的任务。  

Tax avoidance schemes(逃税计划)?

其实上面所提到的“disguised remuneration schemes”(伪造薪资计划)只是众多逃税手段中的其中一种,属于税局所说的Tax avoidance schemes(逃税计划)中的其中一项。

简单的说,就是英国税局有将各种逃税的手段分门别类,每一种手段都有税局分别的应对方式,而这些不同的手段都可以包含在“Tax avoidance”(逃税)的这个大框架中。 说穿了也就是税局如何处置纳税人的“逃税”行为。

一般来说,这包含了以下:

1. 祭出Accelerated payment notice(加速付款通知,简称APN)。APN就是要求当事人预先支付有争议的税款。 也就是说当事人被怀疑有逃税行为,而虽然尚未定案,但是收到APN的话一般就必须在规定的90天内将所有款项支付给税局; 当事人可以不必一次性付清,只要在90天的期限内将该笔款项给付清就好(分次支付也是可以的)。

需要注意的是,收到APN的当事人不应该轻易忽视;如果当事人不在期限内完成支付的话,可能会导致额外的罚款。

2. 给出Follower notice(跟随通知) 所谓的Follower notice,就是要求当事人必须配合税局,尽早做出合理的还税安排,把自己原先逃漏掉的税款在期限内交还给税局。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配合税局做出还款计划的话,将可能收到进一步的罚款。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Follower notice和Accelerated payment notice既可以单独被给出,也可以一起给出来; 也就是说,当事人在收到Follower notice的同时,也可能会收到Accelerated payment notice,这两者之间不是有了其一就不能有其二的概念。

3. 采取司法手段 当然了,税局也可以把情况比较严重或者不愿意配合的逃税当事人给告上法院,当事人将很有可能面临不只欠税需要归还,还有高额的司法费用、税局罚款和利息等。 除此之外,对于这些逃税的当事人,都将可能进入税局的黑名单,被列为“high-risk taxpayer”(高风险纳税人);

这么一来,表示税局未来就会对于这类纳税人“特别关照”,更加详细检查他们的纳税义务,以避免还有任何出错的地方。